不过,联邦德国工作年龄段妇女的就业率仍然低于英国和法国,更低于东欧的水平。如1988年,联邦德国的这个比率是55%,而英国是68%,法国是59%,民主德国是83%。在专业工作领域,女性(如女律师和女医生)增加了,但占比还是偏低。1980年,民主德国律师中有30%是妇女,女医生占比达到52%,而联邦德国的占比分别是14%和23%。职场上的不平等或歧视仍然存在,尤其是在专业工作领域。女性常常被认为缺乏“适当的资质”。多数妇女仍然只能从事技术程度较低的岗位,报酬较低,易受各种“合理化”措施的排挤。20世纪七八十年代,妇女仍然主要是在纺织、服装、服务和护理行业就业。女性的失业率通常高于男性。例如1978年,妇女构成全部劳动力的40%,失业者中却有54%是妇女。在受教育方面,男女差别大有缩小,但在高等教育中仍有较大落差。在各类高校学生中,女生的比例到80年代末达到38%,男生比例却是62%。女性地位的改善受到若干制约:首先是始终存在左翼—自由派与传统—保守派(包括天主教会)的分歧。如70年代围绕妇女堕胎权发生争论,修改相关法律的努力颇为曲折,最后仍然严格限制堕胎权。其次,传统观念的障碍。例如对许多中产阶级男性而言,妻子“无须外出工作”仍然被当作一种地位的象征。1980年汉堡上议院妇女平等办公室的一位官员说道:“我认为我们还须等上几百年,然后才能通过男子的觉悟而改善妇女的情况。”其三,妇女运动本身的问题。70年代的女权运动在法兰克福举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之后不久,就四分五裂。“新左派”女权主义者的一些极端要求也并非是理性或现实的,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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